引言
目標
申請資格
評核申請的準則
資助金及其用途
合作條款及模式
利益衝突
採購方式
法例和條例
遞交申請表格
申請表所填報的個人資料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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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申請表格
請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擬辦活動的詳情、活動主辦機構的註冊證明書/豁免註冊證明書(視何者適用)的副本,在活動舉辦日期三個月前寄交:
香港沙田排頭街一至三號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十一樓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綠化運動組
申請表所填報的個人資料的處理方法
1. 搜集資料的目的
申請機構在本表格內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有關資料只供申請綠化香港活動資助計劃的資助金和其他與申請有關的事宜之用。如申請機構未能提供足夠資料,政府可能無法辦理其申請或與其通訊。
2. 資料受讓人類別
申請機構在本表格內提供的個人資料,如有需要,或會向政府其他政策局或部門披露,以供相互參照。
3. 查閱或更改個人資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申請機構有權查閱及更改個人資料。查閱的權利包括索取申請機構在本表格提供的資料的複本。如有需要,可把書面要求寄交綠化運動組(地址見上文),本署在核實簽名及機構印章後,便會跟進有關要求。
查詢
香港沙田排頭街一至三號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十一樓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綠化運動組
電話﹕
2601 8974
傳真﹕
2691 726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綠化香港運動」網址:
http://www.lcsd.gov.hk/green/b5/index.php
下載 :
綠化香港活動資助計劃申請表格, LCS 表格 824
綠化香港活動資助計劃-採購政策及指引(樣本)
綠化香港活動資助計劃-行為守則(樣本)
綠化香港活動資助計劃-利益衝突申報書(樣本)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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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示
修訂日期 : 2011年11月24日